spoofing:这个词正让中美两国证监会头疼不已

Spoofing是“幌骗”的意思,如今这词令中美两国的证监会焦头烂额。Spoofing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威力?

我们不妨先看看近期美国首宗因幌骗(spoofing)而被定罪的案例。这起案件使得“spoofing”一词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芝加哥联邦法院陪审团周二判决,高频交易员Michael Coscia被判定在商品交易欺诈和幌骗(spoofing)罪名成立。这是美国首宗引用反幌骗交易法判定幌骗罪的刑事案件。

此前检方指控,Panther Energy Trading的经营者Coscia 2011年在期货市场挂出大量买卖单,但他并没有打算执行这些买卖单。不到三个月,Coscia通过幌骗手法非法获利了140万美元。

检方认为,他的目标是制造需求假象,诱使其他交易员入市,而从中获利。

Coscia面临最高25年的有期徒刑,判决将在2017年3月宣布。

今年早些时候,美国检察官就曾指控伦敦交易员Navinder Singh Sarao通过该策略造成2010年美股“闪崩”,使得华尔街5分钟内蒸发1万亿美元市值。美国司法部正在寻求将其从英国引渡至美国。而与此类似,前段时间汉能股价瞬间崩盘有可能也是“幌骗”的操纵策略导致的。

实际上,近年来,幌骗(spoofing)交易在金融市场中愈演愈烈,已经成为了美国司法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及其他监管部门重点调查的行为。

“幌骗”是这样一种行为:虚假报价再撤单,即先下单,随后再取消订单,借此影响股价。“幌骗者”(spoofer)通过假装有意在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制造需求假象,企图引诱其他交易者进行交易来影响市场。通过这种“幌骗”行为,“幌骗者”可以在新的价格买进或卖出,从而获利。

“幌骗”犯罪具体操作如下:

(1)交易者大量买入或者卖出有价证券;

(2)市场对上述行为作出反应,促使证券价格上升或者下降;

(3)一旦市场作出反应,交易者立即取消交易;

(4)交易者利用市场的反应真正地买入或者卖出证券。

以下这张图清晰地解释了“幌骗”的策略,由华尔街见闻网根据WSJ译制而成:

how-spoofing-works

在美国,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明令禁止 “幌骗”交易。随着高频交易技术不断进步,幌骗策略实施起来比以前更容易了。不过,很多人认为“幌骗”的定义过于模糊,难以被正确执行,因为检察官很难认定交易者是不是有取消订单的意图。

而在中国,由于此前出现的股灾,“幌骗”行为也成为了中国打击股市操纵的最新目标。

华尔街见闻此前曾报道,证监会在7月底核查了部分具有程序化交易特征的机构和个人,对24个账户采取了限制交易措施。证监会表示,程序化交易具有频繁申报等特征,产生助涨助跌作用。

据新华社11月1日报道,伊世顿贸易公司以约700万元的初始资金,通过高频交易,非法获利20多亿元。“高频交易”迅速成为各大媒体热议的焦点。对于伊世顿如何通过高频交易非法获利,据新华社,伊世顿账户组通过高频程序化交易软件,自动批量下单、快速下单,申报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最新价格,实现包括自买自卖在内的大量交易。

据华尔街见闻报道,伊斯顿很可能通过华鑫期货的帮助伪装账户,实现了交易所直连,从而取得了比市场上其他高频客户快得多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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