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等4类人将纳入我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中国网2月11日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会议确定,继续扩大救助覆盖面,在以低保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为重点救助对象的同时,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纳入救助范围

会议认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会议听取了关于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情况的汇报,指出,近一段时间,有关地区和部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落实低保等救助政策,推进灾区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妥善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人员等,做了大量工作。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开展困难群众排查,继续落实好社会救助和精准扶贫政策,尤其要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户,安排好高寒、高海拔地区受灾群众和在帐篷内越冬群众的基本生活,多做雪中送炭暖人心的事,决不能口惠而实不至。

为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缓解因病陷入困境群众的“不能承受之重”,会议确定:

一是扩大救助覆盖面。在以低保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为重点救助对象的同时,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纳入救助范围。

二是提高救助水平。对重点救助对象加大救助力度,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在起付线以上的自负费用给予救助。

三是突出救急解难。实行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预付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治。

四是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使用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加强救助、医保等制度衔接,支持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用温情关爱抚慰困难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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