搓麻将突发疾病致死牌友拒不施救应当赔偿

东北网9月1日讯 编辑同志:一个月前,我丈夫与三名同事悄悄相约,躲在公司的职工娱乐室打麻将。突然,我丈夫表示身体不适并靠在椅子上,接着因痛苦不堪倒在地上,且渐渐昏迷不醒。三名牌友由于担心打麻将一事东窗事发,遭到公司追究,竟然没有采取任何施救措施,甚至不声不响地纷纷离去。等两小时后被人发现时,我丈夫早于因心肌梗塞死亡。鉴于如果抢救及时,我丈夫完全有生存的可能,三名牌友的拒不施救和离去,则让我丈夫完全失去了可能,我曾要求三名牌友赔偿损失。可三名牌友认为,我丈夫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自身疾病,而疾病的发生与他们没有任何关联,故我无权让他们担责。请问:他们的理由成立吗?

读者:王良凤

王良凤读者:三名牌友的理由不能成立,即他们的行为因已经具备承担侵权损害民事赔偿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而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一方面,三名牌友的行为违法。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关键在于看其是否违反自身义务,这些义务包括法律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义务(法定义务)、根据合同的约定所应承担的义务(合同义务),以及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某一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权利处于危险状态,而产生的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先前行为义务)。本案中,虽然三名牌友没有保障你丈夫人身安全的法定义务或者合同义务,但却因为彼此参与打麻将,共同实施着游戏行为,而形成了一个团体。当你丈夫在这一过程中突然发病,尤其是已经痛苦不堪乃至昏迷时,便产生了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防止损害发生的义务。三名牌友为了一己之私,没有采取任何施救措施,甚至不声不响地离开,明显是对自己先前行为义务的违反。

另一方面,三名牌友具有过错。你丈夫发病后,三名牌友明知如果不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将极可能将导致损害,却不管不顾,对损害听之任之,明显具备主观上的间接故意。即使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轻信可以避免,也表明他们具有主观上的过失过错。再一方面,三名牌友的行为已经导致损害的后果,即你丈夫因为抢救不及时,完全失去了生存的机会,不得不独自接受死亡的结果。第四,三名牌友的行为与你丈夫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如果三名牌友能及时施救,你丈夫将可能转危为安,至少具有一线生机,正因为三名牌友的不作为,让你丈夫失去了希望。值得一提的是,你丈夫的疾病毕竟是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因素和关键所在,三名牌友的行为毕竟属于外因,故三名牌友只能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非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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