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各有关单位:

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发布的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变更如下: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报名其他条件: A、B、C包: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3.1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A、B、C包:

报名回执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以上所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

报名其他条件: A、B、C包: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须具有化学试剂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3.1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A、B、C包:

报名回执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化学试剂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以上所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411-82311516、82302112

传 真:0411-82311516、82302112

联 系 人:王凌东、高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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