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是感冒痛经是痛经

潘璠

看到11月7日《北京青年报》评论版的文章《痛经可以休假 感冒呢?》,作者对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天痛经假”表示赞同,认为体现了一种立法的进步,只是“在其他同样有权利享受的休假方面,男女职工也都应同享带薪休假的权利,例如流感和感冒假。”我以为,这是把两个性质不同的事情混为一谈,感冒是感冒,痛经是痛经,两者没有可比性。

感冒是一种疾病,但状况也不尽相同,有的轻,有的重;有发烧的,有不烧的;有病毒性的,有细菌性的;有传染的,有不传染的。法律再细腻,也不能规定感冒就开假、开几天假。法律条文要这么一写,您让医生怎么办?再说了,感冒假入法,肝炎、肺炎、关节炎,高血压、冠心病、心肌梗塞,腰疼、腿疼、椎间盘脱出,等等等等,写不写?不写岂不是不能同享权利了吗?

其实,以往的法规、规定再粗,也都保障了职工休病假的权利。当然,病假条需要医生来开,而无论是医生还是医院,都应该是有资质的合法的。(送审稿)之所以单单提出了痛经问题,就在于一些用人单位往往忽视了女职工的生理特点,认为是女人都有这事儿,都休假岂不没法干活了?其实,别看人和人都一样,也可能都很不一样。对女人而言,大姨妈人人都来,痛经却并非人人都差不多。有人没啥反应,有人就疼痛难忍。没反应就去上班,疼得厉害就去看病,医生开假条就可以休假,而且可以在最厉害的那天带薪休假。刚刚有一个省份想对女性多一点儿人文关怀,男士还是别拿不相干的事儿来说事儿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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