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游"追责游客是头痛医脚

□王琦

低价团扰乱了旅游市场,给旅游市场和游客都带来了诸多潜在威胁,因此,我国旅游行业早已出手治理低价团。10月初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意见》,明确定义了什么叫“不合理低价游”和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的标准。25日,国家旅游局又明确提出,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

呼吁游客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是对游客和旅游市场的保护,但是言称一旦查获游客低价参团,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就让人不解和疑惑了。难道贪小便宜低价参团也是一种违法?处理了低价参团的游客真的能成为治理“不合理低价团”的良药?

首先,旅行社推行低价团涉嫌恶意竞争、扰乱市场、以及侵犯游客人身权益等,处理违规旅行团体符合相关法规和市场需求。但是,游客贪图小便宜,低价参团违反了哪项法规呢?且不说一些低价团因为牵涉出境等因素,老百姓并不知道成本,无从分辨是否是“不合理低价”,只说现在市面上各种促销活动太多了,比如各大电商定期推出的一元秒杀、免费试用等活动,如果低价参团要被处理,那么低价买其他商品是否也违规呢?贪小便宜的心理固然不对,但这种心理并不是建立在伤害他人或者获得非法利益的基础之上的,因此,笔者认为可以谴责呼吁,却不能上升到违规处理的尺度上。

其次,游客参加不合理低价团,固然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此类乱象,但是游客的曝光又何尝不是给了低价团以重击?诚然,“一元参团再获赔500”这种现象或许会让游客不再惧怕低价团,从而让低价团有了更大市场。对此,笔者认为“不能获得赔偿”是有道理的,毕竟游客在选择低价团时,也就同时选择了可能带来的风险,贪小便宜就可能吃大亏不能成为一句空话,让一些游客钻了法律的空子。但是“受到处理”更可能会让低价团的游客面对辱骂等纠纷时选择沉默,如此反而助长低价团的气焰。

“不合理低价游”说到底是旅行社恶意竞争的结果,是旅行社给游客挖的陷阱,相关部门有义务提醒游客们抑制不合理低价团,保护自己的自身权益,但是却并无法规依据或权利来处理参加低价团的游客。因此说,要治理不合理低价游,根仍在旅行市场方面,而不是消费者方面,只有旅游市场得到了完善整治,方能让不合理低价游消失。“低价游”追责游客是头痛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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