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初步建立城镇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中国吉林网5月24日讯(记者丁隽)5月22日,吉林省人社厅召开2015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视频会议。会上,吉林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城镇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通知》的印发,标志着我省城镇医疗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对参保人员患重特大疾病的保障能力逐步增强。

据人社厅医疗保险负责人介绍,年初以来,吉林省人社厅正确把脉国家民生动向,充分发挥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的保障功能,在为参保患者提供基本保障的基础上,探索为特殊人群提供精准保障, 5月6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城镇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分五部分,即:明确保障层次,找准制度定位;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合理衔接;探索特殊保障,提高保障绩效;发挥控费作用,加强服务监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平稳实施。《指导意见》的印发,将使我省“全民医保”制度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标志性和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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