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治疗

各投标人:

按照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药品集中采购文件(xzypcg-2015-07)的规定,现将中标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期为2015年4月19日至4月21日下午6:00。

二、请各中标人于2015年4月22日至4月23日到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领取《交纳履约保证金通知书》,并一次性足额交纳相关费用后,凭交款票据领取《中标通知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三、请中标人严格执行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相关规定。中标结果公布后,如中标人对中标品种进行撤标的,将根据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撤标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取消两年内参加西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并依法追究撤标企业的法律责任。

四、所有中标价格为中标企业供应给采购人的包括所有税费和配送、伴随服务等一切服务在内的实际供应价。无论采购人的采购批量、配送费用存在何种差别,中标品种价格和质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联系电话/传真:0891-6826211

监督电话:0891-6289659、0891-6289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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