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政协"兴华爱心基金"聚焦重特大疾病贫困户

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近日印发了“宁夏政协兴华爱心基金重特大疾病贫困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4年9月,自治区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兴华爱心基金”。所募资金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代管,设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根据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宁夏政协“兴华爱心基金”设立了“重特大疾病贫困户专项资金”。该资金对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大病患者,因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保障后仍难以承担的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

对于救助比例,据了解,“兴华爱心基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重特大疾病的,年住院总费用累计超过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支付部分、民政医疗补助部分后,剩余费用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给予50%的补助;剩余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60%的补助。每人每年救助一次,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8万元。

自治区政协视实际需求每半年或全年举办一次“兴华爱心基金”发放仪式。

发表评论